作为知识产权解决方案领域的领先专家,保护拥有157年历史的标志性品牌及其独特的瓶身设计,正是Brandstock的专业能力所在。我们凭借精准的策略和专业的技能,成功推翻了欧盟知识产权局最初拒绝将BACARDI®酒瓶注册为欧盟商标的决定。
自1862年诞生于古巴以来,百加得的品牌形象、价值观和对品质的承诺始终如一。品牌不断发展、扩张和调整,但其标志性旗舰产品的核心元素却始终清晰可辨。这源于百加得对传承和传统的重视——而这一切都始于一位名叫唐·法昆多(Don Facundo)的远见卓识之士,他致力于革新烈酒行业。自百加得朗姆酒诞生之初,消费者便熟知其标志性的红色蝙蝠印章、简洁的标签和精美的纹章——这些元素共同展现了百加得朗姆酒的加勒比殖民时期根源,也正是这些根源定义了其独特的个性。多年来,百加得不断完善品牌形象,以更好地诠释其产品承诺:清爽、轻盈、易于接受,使其在众多朗姆酒中脱颖而出。这体现在简洁标签上的清晰字体,以及使用更柔和色调的玻璃瓶,以淡化朗姆酒以往给人的苦涩印象。
2017年,百加得公司曾试图将其酒瓶的组成元素组合在欧盟注册为图形商标。此举旨在扩大其品牌形象的保护范围,防止出现仿冒品和山寨产品,同时赋予其根据品牌发展需要更新和调整特定酒瓶设计的灵活性。这些元素包括酒瓶的标志性形状、红色封条、白色标签以及自1862年以来几乎出现在所有百加得朗姆酒瓶上的黑色盾徽。
然而,欧盟知识产权局(EUIPO)审查员以缺乏显著性为由拒绝注册该商标。该商标的分析仅基于其各个组成部分,例如瓶子的颜色和形状、蜡封或纹章等,结果发现它与市场上已有的类似产品的外观并无显著差异,因此不足以识别特定的商业来源。百加得的内部知识产权法律团队对此持不同意见,我们也持相同观点。
最终,Brandstock 挑战了当时关于商标和知识产权保护的普遍认知。请继续阅读,了解审查员的决定,以及 Brandstock 如何扭转局面。
探究拒绝背后的原因:表面问题
欧盟对商标申请的指导方针出了名的严格。百加得最初因欧盟商标条例(EUTMR)的狭义解释而受阻,并与Brandstock律师事务所合作,最终推翻了注册驳回决定。多年来,Brandstock一直是百加得公司的知识产权律师和顾问,并决心有效捍卫其标志性品牌中这一广为人知的元素。欧盟知识产权局(EUIPO)审查员以该商标缺乏显著性为由驳回了申请,理由有二:一是商标元素本身缺乏显著性,二是该商标与市场上其他产品特征过于相似。
在这两起案件中,欧盟知识产权局审查员均认为,百加得公司对酒瓶的描述不足以达到欧洲知识产权法所要求的显著性标准。审查员指出,红色封条、白色标签和绿色玻璃瓶身都是烈酒瓶常见的装饰特征。因此,审查员认为,即使将这些特征组合起来,也无法将百加得朗姆酒瓶与其他酒瓶区分开来。这些特征与行业标准相差甚远,不足以使其具有独特性,从而无法获得商标保护。案件结案。
区分的更深层次问题
百加得是全球最大的私营烈酒公司,拥有众多知名品牌和丰富的商标组合,其知识产权法律部门致力于保护公司的知识产权。因此,百加得委托Brandstock对欧盟知识产权局(EUIPO)的决定提出异议。显然,正如欧盟知识产权局所暗示的那样,缺少文字或元素过于常见并非真正的问题所在。这一点可以从以下事实得到佐证:欧盟知识产权局曾批准注册其他缺乏文字标识的三维标志和瓶子图形,包括百加得酒瓶,这些标志在其他申请中均被认定为有效。因此,百加得认为审查员错误地评估了商标所有元素的整体显著性,并且无视了欧盟商标规则(EUIPO)所遵循的平等对待和健全管理原则。
百加得和Brandstock的知识产权律师认为,审查员的决定缺乏对品牌识别和独特性的更细致的理解。诚然,这些单个特征本身可能并不具有独特性——但这同样适用于许多品牌的大多数组成部分。因此,尽管审查员未能认定该申请具有任何独特性,但他们仍然自信且有力地论证了该标志包含了百加得品牌识别的所有关键要素,消费者能够轻松识别。
简而言之,就像百加得一样,我们相信这些元素是消费者能够并且将会从摆满其他酒类品牌的货架上认出来的,毕竟,百加得花了 157 年的时间,确保其百加得朗姆酒瓶与百加得公司和朗姆酒产品有着独特的联系。
解决方案:Brandstock 强调品牌协同效应
为了推翻上诉,Brandstock 支持百加得,鼓励上诉委员会改变立场,对包装设计的商标保护采取更广泛的视角。
针对欧盟知识产权局(EUIPO)最初裁决的上诉重点强调了品牌建设。上诉特别指出,酒类行业的特性决定了产品之间存在细微差别。该行业的消费者眼光敏锐,更容易关注那些能够区分不同品牌的细微之处。因此,没有必要打造极其独特的产品外观。同样,对于百加得而言,这样做并不可取,因为它已经拥有消费者认可的品牌形象。
同样,虽然标志的各个组成部分本身并不独特,但这些组成部分的组合却创造了一个辨识度极高的品牌。Brandstock认为,百加得酒瓶注册标志的各个组成部分具有协同效应,使得该标志的整体效果大于各部分之和。
因此,第四上诉委员会在考虑上述论点的背景下审议了驳回决定。委员会接受了Brandstock的论点,即不能脱离商标的整体背景以及它们所帮助塑造的品牌来单独考虑商标的各个要素。委员会承认,商标与产品实际形状越接近,就越有可能“缺乏任何显著性特征”,正如《欧盟商标条例》第7条第1款(b)项所定义的那样。因此,将此要求应用于每个单独的要素是不合理的。
一个关键的转折点在于,人们进一步认识到百加得试图注册的是特定的图形元素:印章、盾徽和标签的组合。而至关重要的是,它并未就其他元素(例如酒瓶本身的物理特征)申请注册。
这使得该标志的应用更加灵活。事实上,使用该标志创建一整套产品线,将打造一个独特且统一的品牌形象,便于消费者识别,并能有效防止“仿冒”品牌和赝品品牌试图窃取其独特身份。因此,上诉委员会也认定该标志仅包含图形元素和配色方案,因此不能将其视为纯粹的装饰性元素。
Brandstock 的目标是证明百加得希望注册的标志元素确实构成了一个独特的商标,而我们也确实做到了。上诉委员会推翻了审查员的裁决。该标志确实具有一定的显著性,可以满足申请要求。
后续步骤
Brandstock凭借其敏锐而创新的解决方案,在知识产权服务领域赢得了领先地位。我们对商标法有着无与伦比的理解,不仅能找到解决方案,有时甚至还能提出全新的解读。
Brandstock在BACARDI上诉案中的成功充分展现了其专业实力。我们帮助人们转变了对商标法在传统应用之外的解读方式。这对希望寻求知识产权保护的公司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我们向上诉委员会提出的核心论点重新定义了欧盟如何评估由产品形状及其装饰元素构成的商标的显著性,从而为理解具有图形外观的商标开辟了新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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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也鼓励您采取下一步行动,利用我们的专业知识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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